她是一位不幸的白血患者,为朋友借出了自己多年的私房钱,但三年辛苦讨债却只讨回“三张白条”;她又是一位幸运的贫弱女子,法律援助为其点亮了生命之光,讨回了她三年魂牵梦萦的“血汗钱”。
2月16日,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——白血病患者何连珠。她拖着虚弱的身子向接待人员诉说着她的不幸:她是一位离异的女子,身患白血重症,现正处于白血病加速期,身上没有一分钱治病,可他们依然不还我钱。原来这位来自建瓯的白血病患者,2002年曾在福州当过保姆,并认识了儿子的几名同事。其中一个叫林XX的女孩和她相处得特别好,平时相互来往总是无话不谈,渐渐成了忘年之交。2003年,林XX因其母亲要出国,向何连珠提出借钱,并向她保证一个星期后就还她。何连珠并没多想,就取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15000元给了林XX。但一星期后,却不见林XX还钱。当时,何连珠并没有多想。然而2003年10月31日,何连珠却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。为了治病,她只好向自己曾经的好友林XX提出还钱。但去找林XX时,却发现她已经搬家了。当何连珠千辛万苦带着病找到林XX时,林XX承诺过几天就把钱还她,并打了一张欠条给她。随后,林XX玩起了失踪,何连珠一时找不到债务人。2005年8月20日,病情已很严重的何连珠终于再次找到了林XX。但此时林XX却告诉她,钱是她借给母亲用的,应该由其母亲偿还。何连珠一听到这话,体力不支当场晕倒,林XX见状有点后怕,就送她到医院治疗,并支付650元的输血费,后又留下了一张借条再次消失了。2006年2月14日,何连珠经过多方打听,知道林XX和她母亲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路开了一家饭馆,她又找上了门。林XX的母亲表示自己这几年为了出国,已经花了十几万,欠债累累,无能力偿还欠债。何连珠只能天天要债,林XX的母亲无奈之下,答应用老家长乐市漳港镇的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,又打了一张欠条,并承诺尽快还钱给她。三年讨债讨回“三张白条”,让何连珠有点心灰意冷。何连珠的遭遇引起了人们的深深同情。一位《福州晚报》记者告诉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,对于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。于是,何连珠辗转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。
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何连珠出具的相关证明,当即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,并指派建达律师事务所长乐分所的俞顺源律师承办。俞律师接案后,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,马上就代写了民事诉状向长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将林XX及其母亲告上法庭。法院受案后,也以最快的时间通知林XX及其母亲到庭。庭上,林XX及其母亲还是认为自己没钱,以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应该可以抵债。俞律师当即指出:当事人何连珠眼前急需的是现金救命,通过法院判决再拍卖房屋偿还欠款对于何连珠而言只怕是来不及。对于一位善良的公民,不应该对此熟视无睹。如果对方确无还款之意,原告还将申请法院先予执行。法官也表示原告何连珠诉求合法、合理,要求林XX及其母亲权衡利弊主动还款。最后,林XX及其母亲表示愿意马上凑钱还款。2月23日,林XX及其母亲终于把拖欠了三年的借款送到了何连珠手上,双方达成协议,何连珠向法院提出撤诉。当何连珠拿到欠款后,激动地向俞顺源律师连连道谢。她说:“我找了三年的债只换回‘三张白条’,是法律援助帮我得以实现这多年夙愿,也让我有机会再次延续生命之途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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